忠县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(2024版)
发布日期:2024-02-06

(一)综合科:负责乡村振兴局党风廉政建设、组织、统战、宣传思想、意识形态工作,财务管理、资产管理、机关效能建设、后勤保障工作,政务公开、行政审批、政务服务、法治建设、机要保密、档案管理工作,机构编制、人事考评、劳动工资、离退休人员管理、机关群团、关心下一代工作,机关精神文明、爱国卫生、计划生育、应急管理、双拥、机关结对帮扶工作,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工作,人大代表议案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,信访稳定、风险防控等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项目科: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、衔接资金项目计划、申报、评审、批复、验收工作,衔接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与维护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,扶贫项目资产管理,“富民贷”“渝快助农贷”等金融帮扶工作,“综合防贫保”、产业帮扶项目风险监测、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资金业务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工作,消费帮扶、就业帮扶工作,统筹交通、水利、产业、危房改造、电力通讯、健康等行业帮扶工作,生态环保、工业及民营经济工作,安全生产工作,乡村振兴社会事务专班相关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三)社会扶贫科:负责对接上级对口帮扶、对外合作、外资外援项目引进、帮扶捐赠、县级集团帮扶、驻乡驻村帮扶和干部结对帮扶等工作,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、防贫监测信息数据管理工作,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等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四)监管科: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、督办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,财政衔接资金审计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,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,招商引资工作,巩固脱贫成果及乡村振兴人力资源开发、技能素质培训、“雨露计划”工作,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专班相关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